长沙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(试行)--幼儿园

发布者:湘南高教集团2019-05-31

 


中小学和幼儿园长沙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试行)

(面试部分)


 

 

 

 

 

教育部师范教育司

教育部考试中心

 

二〇一二年五月


 

 

 

幼儿园长沙教师资格考试

 

 

一、测试性质

面试是中小学和幼儿园长沙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,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。笔试合格者,可参加面试。

 

二、测试目标

面试主要考查申请幼儿园长沙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、职业发展潜质和保教实践能力,主要包括:

1.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。

2.仪表仪态得体,有一定的表达、交流、沟通能力。

3. 有一定的技能技巧,能够恰当地达成保教目标。

 

三、测试内容与要求


(一)职业认知

1. 爱幼儿,尊重幼儿。

2. 对幼教工作有热情、有责任心。


(二)心理素质

1. 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。

2. 乐观开朗、有自信心。


(三)仪表仪态

1.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,有礼貌。

2. 服饰得体,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。


(四)交流沟通

1. 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。口齿清楚,普通话标准,语速适宜,表达比较准确、简洁、流畅、有条理,有一定的感染力。

2. 善于倾听、交流,有亲和力。


(五)思维品质

1. 能正确地理解问题,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。

2. 有一定的应变能力,在教育教学上表现出一定新意。


(六)了解幼儿

1. 具有了解幼儿兴趣、需要、已有经验和个体差异的意识。

2. 能通过观察来了解幼儿。


(七)技能技巧

1. 熟悉一些幼儿喜欢的游戏和故事。

2. 具有一定的弹、唱、画、跳、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所必需的基本技能。


(八)评价与反思

1.能对录像或资料中的教育活动、教育行为进行评价;或能对自己的面试表现进行评价。

2.能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进一步改善的意见。

 

四、测试方法

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展示相结合的方法。通过展示、回答问题、陈述等方式进行。

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准备,时间20分钟,接受面试,时间20分钟。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,进行综合性评分。

 

五、评分标准

 

序号

测试项目

权重

分值

评分标准

职业认知

10

5

爱幼儿,尊重幼儿

5

有热情、有责任心

心理素质

10

5

能较好地调控情绪与情感

5

开朗、乐观、善良

仪表仪态

10

6

五官端正,行为举止自然大方,有礼貌

4

服饰得体,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

交流沟通

15

8

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。普通话标准,口齿清楚,表达流畅,语速适当,有感染力

7

善于倾听、交流,有亲和力

思维品质

15

8

能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

7

有一定的应变能力,在活动设计与实施、环境创设上表现出一定新意

了解幼儿

10

5

有了解幼儿兴趣、需要、已有经验和个体差异的意识

5

能通过观察来了解幼儿

技能技巧

20

10

熟悉一些幼儿喜欢的游戏和故事。

10

具有弹、唱、画、跳、讲故事、手工制作等基本技能。

评价与反思

10

5

能对教育活动和教育行为进行较客观的评价。

5

能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。

 

   

六、试题示例

 

例一:

请你给小班幼儿讲一个故事。

(故事自选。如考生没有故事,可提供)。

例二:

请用绘画为大班主题活动“动物的冬眠”设计一个主题展示墙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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